立达信: 国金证券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为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达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立达信将部分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186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135.33 万元。
前述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
诚验字〔2021〕361Z0065 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
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
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7,135.33
项目投入 B 76,403.75
累计发生额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净额、汇兑损益 C 3,189.40
应结余募集资金 D=A-B+C 3,920.9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E 3,920.98
注 1:项目投入包含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净额为银行存款及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
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立达信物联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报
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立达信照明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厦门照明”,现已更名为“厦门立达信数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全
资子公司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光电子”)和保荐机
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江头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
岳支行(以下简称“厦门银行仙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
下简称“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21 年 7 月完成上述协议的签订,协
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亦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同
意调整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同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变更至泰
国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使用,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立达信泰
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英文名称:Leedarson IoT Technology(Thailand)Co., Ltd.以
下简称“立达信泰国”)。鉴于募集资金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为立达信泰国,为规
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立达信泰国设立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专项管理。2024 年 8 月 29 日,立达信泰国与
公司、漳州光电子、国金证券、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五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亦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备注
立达信 建行江头支行 35150198080100002552 ― 已销户
厦门照明 建行江头支行 35150198080100002554 ― 已销户
漳州光电子 招商银行五缘湾支行 592903808910555 ― 已销户
漳州光电子 厦门银行仙岳支行 80131200001252 1,659.80 正常使用
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
立达信泰国 5100250049 2,261.18 正常使用
有限公司
合计 ― 3,920.98 ―
注:公司在建行江头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150198080100002552)已
于 2021 年 11 月销户,相关情况说明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1)
;
厦门照明在建行江头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150198080100002554)已
于 2022 年 6 月销户,相关情况说明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5)
;
漳州光电子在招行五缘湾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92903808910555)已
于 2023 年 4 月销户,相关情况说明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6)
;
立达信泰国在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www.sse.com.cn)披露《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
。
三、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募投项目
投入金额 承诺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态日期
智能制造基地建
设项目
制造项目”)
泰国智能制造基
― 15,000.00 12,893.28 2025 年 10 月(拟延期)
地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
国内营销及服务
网络建设项目
合计 77,135.33 77,135.33 76,403.75 -
注 1:2023 年 10 月,公司调整“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规模,同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变更至“泰国智能制造项目”使用,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5,000.00 万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
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公告》
(2023-044)
;
注 2: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包含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3: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超过“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的部分,为各
募投项目专户中的利息收入或现金管理收益。
四、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智能制造项目”已于 2024 年 6 月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截至 2025 年 5 月 21 日,该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利息及现金管 节余资金占募
调整后募集资 募集资金已 节余募集资金
理收入扣除手 集资金承诺投
募投项目 金承诺投入金 投入金额 金额(D)=(A)
续费后净额 入金额的比例
额(A) (B) -(B)+(C)
(C) (%)
智能制造基
地建设项目
注:“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均为该项目募集资金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实际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二)节余资金的主要原因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系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
收益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所得。
(三)节余资金的使用计划
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1,659.80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尚未完工的募投项目“泰国智能制造项目”,该项目于
总投资额 30,317.72 万元,其中 15,000.00 万元来自募集资金,剩余资金由公司以
自筹资金补足。本次将“智能制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入“泰国智能制造项目”
使用,可以进一步满足该项目的资金需求。
尚未全部完成。由于上述款项支付周期较长,后续在满足付款条件的情况下,公
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支付该款项。
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
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智能制造项目”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系根据募
投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有利于满足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提升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和运行,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对“泰国
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截至 2025 年 5 月 21 日,具体募集资金使用和拟延期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原计划达到预 延期后达到预
项目计划总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已
募投项目 定可使用状态 定可使用状态
投资额 投入总额 投入金额
日期 日期
泰国智能
制造基地 30,317.72 15,000.00 12,893.28 2025 年 10 月 2026 年 5 月
建设项目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新增“泰国智能制造项目”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立达信泰国。该项目旨在提升公司海外基地的交付能力,完善全
球交付布局,原定项目建设期 24 个月,预计自 2023 年 10 月至 2025 年 10 月。
该项目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工程设计及建设施工相关工作,因
前期根据生产制造模式升级的实际情况优化了部分规划设计,且针对国际贸易环
境的变化,公司优先选择充分提高泰国基地现有租赁厂房的利用率。综合考虑资
源利用率及生产要素成本等因素,拟修正“泰国智能制造项目”整体进度,将其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5 年 10 月延期至 2026 年 5 月。
调整后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做
出的估计,如实际日期有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另行披露。
(三)保障延期后募投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
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公司将密切关注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
综合考虑外部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协调公司内外部资源配置,加强对
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推动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
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
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亦不会改变公司既定市场战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智能制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1,659.80
万元(截至 2025 年 5 月 21 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用于尚未完工的募投项目“泰
国智能制造项目”,上述“智能制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金额的实际金
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同时,同意将“泰国智能制造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5 年 10 月调整至 2026 年 5 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智能制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
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是公司审慎考虑后的合理调整,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将部分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
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邓晓艳 郑�B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