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维: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5-054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

际经营需要,与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保理公

司”)展开合作,就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有追

索权/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或者

其他等值货币。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第七次审计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概述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保理公司就日常

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有追索权/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

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或者其他等值货币,公司可在上述额

度内于 12 个月内办理具体保理业务,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

理合同约定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保理业务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本次开展保理业务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保理业务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标的

  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标的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

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三、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合作机构:商业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

  保理方式:保理公司受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

生的应收账款,为公司提供有追索权/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服务。

  保理金额:累计发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保理期限: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办理具体保理业务,

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保理费率:根据单笔保理业务操作时具体金融市场价格波动,由

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主要责任及说明: (1)针对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公司存在

回购客户尚未支付的应收账款本金的风险。依据保理合同基本条款约定,

在客户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向保理公司支付保证金、回收款、手续费

(如有)

   、融资利息(如有)等的情形下,保理公司有权要求公司全额

回购尚未支付的融资款。

 (2)针对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保理公司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

到或未足额收到融资款,保理公司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

 四、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应收账款回款、减少应

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

 五、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组织实施

 (一)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与之相关

的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保理业务机构、确定公司可开展

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事项。

 (二)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

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

司董事会报告。

 (三)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

监督与检查。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