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凯科技: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信凯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凯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信凯科技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86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

知》(深证上〔2025〕31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43.489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2.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6.66 万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5,611.2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

20253324 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拟

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募投项目情况,在不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具

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集资金            集资金

           合计         26,462.52      26,462.52      24,385.44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

金或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补足。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是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

位情况以及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有

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

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始终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募

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合法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益,以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是根据募

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以及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而做出的

审慎决定,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

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

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的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的相关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

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

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的相关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信凯科技本次调整募投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           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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