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股市必读:海天股份(603759)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06.38万元,占总成交额5.7%
截至2025年4月7日收盘,海天股份(603759)报收于8.52元,上涨1.07%,换手率1.37%,成交量6.32万手,成交额5379.13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06.38万元,占总成交额5.7%;游资资金净流入298.62万元,占总成交额5.55%;散户资金净流出604.99万元,占总成交额11.25%。
- 公司公告汇总: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A股同意票数297,548,783,比例99.8169%。
交易信息汇总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06.38万元,占总成交额5.7%;游资资金净流入298.62万元,占总成交额5.55%;散户资金净流出604.99万元,占总成交额11.25%。
公司公告汇总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证券代码:603759,证券简称:海天股份,公告编号:2025-052。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7日,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南段50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29,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98,094,5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4.5630%。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霞女士主持,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监事3人,出席2人;董事会秘书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A股同意票数297,548,783,比例99.8169%,反对票数423,568,弃权票数122,184。控股股东海天投资持有的49,088股不具表决权,在统计中已剔除。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为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霄、阮婧怡。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天股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接受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2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8,094,5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630%。其中,中小投资者2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477,8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89%。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97,548,783股(99.8169%),反对423,568股(0.1421%),弃权122,184股(0.0410%)。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932,067股(96.6880%),反对423,568股(2.5705%),弃权122,184股(0.7415%)。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