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裕工业: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正裕转债”的核查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正裕转债”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裕工业”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

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正裕工业提前赎回“正

裕转债”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证监许可20192308 号)核准,正裕工业于 2019 年 12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月 31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9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9 亿元,期限 6 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5%、第二年 0.8%、第三年 1.2%、第四年 1.8%、第五

年 2.2%、第六年 2.5%,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

年利息。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z2020�{25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 2.9 亿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

为“正裕转债”,债券代码为“113561”

                    。

   (三)可转债转股日期及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

次发行的“正裕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1 月 7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即 2020 年 7 月 7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正裕转债”的初始转股价

格为 14.21 元/股,目前转股价格为 8.50 元/股,历次调整如下:

                        “正裕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0 年 5

月 29 日起由 14.21 元/股调整为 10.2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公司关于“正裕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正裕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5

月 31 日起由 10.23 元/股调整为 10.0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公司关于“正裕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正裕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5

月 30 日起由 10.08 元/股调整为 9.9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21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3)。

                        “正裕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31 日起由 9.98 元/股调整为 9.8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修正的条件,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正裕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正裕转债”转股

价格自 2024 年 8 月 23 日起由 9.88 元/股调整为 8.5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正

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正裕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8)。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正裕转债”的有条件

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至 2025 年 5 月 26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不低于“正裕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即不低于 11.05 元

/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正裕转债” 的

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 “正裕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前赎回“正裕转债”的议案》,公司决定行使“正裕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正裕转债”全部

赎回。

  同时,为确保本次“正裕转债”提前赎回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正裕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上述授

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赎回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经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正裕转债” 满足本次赎回条件的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交易“正

裕转债”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正裕工业本次提前赎回“正裕转债”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

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提前赎回“正裕转债”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