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汇财通: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5 年 3 月 31 日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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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2 基金简介
基金名称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汇财通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070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7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 29,033,490,375.35 份
额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投资目标 在力求本金安全、确保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超越业绩比较
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1、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
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
金。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杨牧云 郭明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021-38969999 010-66105799
负责人
电子邮箱 service@huaan.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50099 95588
传真 021-68863414 010-66105798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B 楼 号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31 - 号
邮政编码 200120 100140
法定代表人 朱学华 廖林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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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www.huaan.com.cn
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中心二期 31 - 32 层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
会计师事务所
殊普通合伙) 楼 17 层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
注册登记机构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金中心二期 31 - 32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间数据和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指标
本期已实
现收益
本期利润 542,175,087.43 632,774,957.12 630,326,918.63
本期净值
收益率
末数据和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指标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
计期末指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标
累计净值
收益率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
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阶段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①-③ 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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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率① 收益率标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准差② 率③ 率标准差
④
过去三个月 0.3520% 0.0001% 0.3403% 0.0000% 0.0117% 0.0001%
过去六个月 0.7290% 0.0002% 0.6805% 0.0000% 0.0485% 0.0002%
过去一年 1.6621% 0.0007% 1.3537% 0.0000% 0.3084% 0.0007%
过去三年 5.3395% 0.0006% 4.0537% 0.0000% 1.2858% 0.0006%
过去五年 9.7929% 0.0009% 6.7574% 0.0000% 3.0355% 0.0009%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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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已按再投资形式 直接通过应付
应付利润 年度利润
年度 赎回款转出金额 备注
本年变动 分配合计
转实收基金
合计 - - -
§4 管理人报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 号文批准于 1998 年 6 月设立,是
国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
目前的股东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香港和
上海设有子公司――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旗下共管理华安创新混合、华安 MSCI 中国 A、华安现金富利货币、
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华安黄金易 ETF、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混合、华安全球美元收益债券等 275 只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达到 6,931.69 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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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姓名 职务 说明
业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硕士研究生,14 年基金行业从业经历,具
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曾任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师,2010 年 3 月加入华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从事基金运营、
债券交易和债券研究等工作。2016 年 3 月
至 2019 年 12 月,同时担任华安月月鑫短
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季季鑫
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月安
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现金管理 经理。2016 年 3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日
部 副 总 日鑫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李邦 2019 年 7
监、本基 - 14 年 11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鼎丰债券型发起
长 月1日
金的基金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12
经理 月至 2022 年 2 月,同时担任华安鼎瑞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9 年 7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
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3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现金宝货币市场
基金、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华安现金
润利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2 年 6 月起,同时担任华
安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硕士研究生,14 年基金行业从业经验。曾
任上海国际货币经纪公司债券经纪人。
历任债券交易员。2014 年 8 月至 2017 年
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 8 月至 2015 年 1 月,同时担任华安七
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孙丽 本基金的 2021 年 3 金经理。2014 年 10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现
- 14 年
娜 基金经理 月8日 金富利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2 月
至 2023 年 3 月,担任华安年年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6 月至 2021 年 3 月,同时担任华安添
颐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6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 月,同时
担任华安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12 月至 2021
年 3 月,同时担任华安新丰利灵活配置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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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3
月至 2020 年 1 月,同时担任华安现金宝
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5 月
至 2020 年 10 月,同时担任华安日日鑫货
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9 月至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11 月
起,同时担任华安鑫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
年 1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鑫浦 87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币市场基金、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
华安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华安现金润利
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
经理。2021 年 7 月至 2023 年 3 月,同时
担任华安添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硕士研究生,9 年金融、基金行业从业经
本基金的 验。曾任上海国利货币经纪有限公司债券
庄文 2021 年 3
基金经理 - 9年 经纪人。2017 年 2 月加入华安基金,历
清 月9日
助理 任集中交易部交易员。现任固定收益部基
金经理助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
行业协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
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
形。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将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
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
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
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
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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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
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
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
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
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
(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由
集中交易部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比例分配
原则进行分配。
(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交易监控、
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
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
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根据市
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
,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
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 日内、5 日
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公司风险管理部会同基金
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各类投资组合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
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各
类投资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
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
本报告期内,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
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次
数为 1 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币、财政及产业等多项政策接续发力,市场预期明显改善,各方面对中国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的信心进一步增强。流动性层面,稳健的货币政策积极有为,总量政策和结构性政策共同推动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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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性保持合理充裕,全年资金利率先降后升。10 年国债收益率在海内外因素共振下下行至 1.67%
左右。
本基金重视组合流动性和安全性,在此基础上灵活调整仓位和追求收益。资产配置以同业存
款、同业存单和逆回购为主,合理分布资产到期,积极进行波段操作,努力为持有人赚取收益。
投资回报:1.6621% 比较基准:1.3537%
展望 2025,全球经济将继续处于低增长轨道。国内方面,宏观政策仍然会继续发力,助推经
济持续回升。货币政策继续稳健宽松,为实体经济营造平稳货币金融环境。资金中枢大概率有所
抬升,长端无风险利率预期有所上行。
本基金将积极关注货币市场的投资机会,把握阶段性资金利率冲高的机会,配置短融、存单
和 存款,锁定收益。同时也会配置逆回购,平衡组合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收益性。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从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合法合规运作出发,持续
加强合规风控与内审稽核工作。
公司秉承数字化管理理念,持续完善内部风险管理系统建设,稳步夯实投资风险管理基础。
坚持全流程合规与风险管控,借助系统平台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内控制度的各项要求,
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控、提示及跟踪,并进一步加强对公平交易、异常交易、关联交
易和利益冲突等的监控。通过持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提升对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合规
风险、操作风险等关键风险的管控水平,努力保障各项风险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公司定期组织开展内部审计、专项稽核、合规有效性评估、内部控制评价,对公司前中后各
业务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和漏洞,促进合规和内控管理水平有效提升,保障公
司稳健经营。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风
险控制为核心,不断提高合规与风险管理水平,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
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负责在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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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
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的估值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的估值与基金的托管
银行进行沟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首席投资官、公司分管运营、专户的领导、指数与量化投资部
负责人、固定收益部负责人、绝对收益投资部负责人、投资研究部负责人、基金组合投资部负责
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产品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全球投资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具
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
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
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
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
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本报告期华安汇财通货币累计收益分配金额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 200 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
资基金法》、《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明
本报告期内,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华安汇财通货
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利润分配、基金费用开支等
问题上,严格遵循《证券投资基金法》、《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本托管人依法对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利
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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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 70015772_B09 号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资产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的财务报表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
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
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
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
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
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
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
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
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
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
要报告。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
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
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
任 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
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
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的财务报告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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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
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
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
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
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
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
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
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
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
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
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任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
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
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安汇财通货币市
场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
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
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
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安汇财通货
币市场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
、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
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
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石静筠 费泽旭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25 年 3 月 26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会计主体: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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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 产 附注号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8,586,006,345.27 12,179,338,858.94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0,652,515,467.33 16,069,378,073.15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0,652,515,467.33 16,069,378,073.1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9,752,927,939.73 5,748,464,332.17
债权投资 - -
其中: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56,766,998.08 11,752,888.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5 - -
资产总计 29,048,216,750.41 34,008,934,152.29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130,517,145.04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6,673,460.13 7,723,916.84
应付托管费 1,235,825.96 1,430,354.99
应付销售服务费 6,179,129.77 7,151,774.89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178,544.05
应付利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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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6 637,959.20 627,162.07
负债合计 14,726,375.06 1,147,628,897.88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7 29,033,490,375.35 32,861,305,254.41
其他综合收益 - -
未分配利润 7.4.7.8 - -
净资产合计 29,033,490,375.35 32,861,305,254.41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9,048,216,750.41 34,008,934,152.29
注: 报告截止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1.00 元,基金份额总额 29,033,490,375.35
份。
会计主体: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733,151,652.53 860,205,107.5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9 315,288,195.35 415,189,536.47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
- -
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0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1 264,547,136.62 311,178,231.50
资产支持证券
- -
投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
- -
益
衍生工具收益 7.4.7.12 - -
股利收益 7.4.7.13 - -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 - -
认产生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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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其他投资收益 - -
(损失以“-”号填 7.4.7.14 - -
列)
- -
“-”号填列)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190,976,565.10 227,430,150.38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
- -
酬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支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
- -
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542,175,087.43 632,774,957.12
会计主体: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32,861,305,254 32,861,305,254.
- -
资产 .41 41
加:会计政策变
- - - -
更
前期差错更
- - - -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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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32,861,305,254 32,861,305,254.
- -
资产 .41 41
- -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3,827,814,879. - - 3,827,814,879.0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542,175,087.43 542,175,087.43
总额
(二)、本期基金
- -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3,827,814,879. - - 3,827,814,879.0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273,957,915,45 273,957,915,456
- -
购款 6.17 .17
- -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542,175,087.43
资产变动(净资 542,175,087.43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益
四、本期期末净 29,033,490,375 29,033,490,375.
- -
资产 .35 35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34,530,530,358 34,530,530,358.
- -
资产 .20 20
加:会计政策变
- - - -
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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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差错更
- - - -
正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34,530,530,358 34,530,530,358.
- -
资产 .20 20
- -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1,669,225,103. - - 1,669,225,103.7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632,774,957.12 632,774,957.12
总额
(二)、本期基金
- -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1,669,225,103. - - 1,669,225,103.7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342,878,010,01 342,878,010,014
- -
购款 4.31 .31
- -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632,774,957.12
资产变动(净资 632,774,957.12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益
四、本期期末净 32,861,305,254 32,861,305,254.
- -
资产 .41 4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朱学华 朱学华 陈松一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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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4607 号《关于核准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
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7 月 17 日生效,首次
设立募集规模为 251,657,902.48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
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货币市场
基金的,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本基金可参与其他货币市
场基金的投资,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
的规定执行。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
会计准则、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
)
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货币
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
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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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
币元为单位表示。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
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
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
计量;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
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
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
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
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
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
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
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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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
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
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
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
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
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
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
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
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
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
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
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
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
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
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
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
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
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
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
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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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基金采用影子定价和偏离度控制确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即按实际利率法计算金融资产的账
面价值,同时为了避免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
于每一估值日,采用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
定价”。当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偏
离,基金管理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
值。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
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
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
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
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
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实际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
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
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另外,根据中国证监会令第 120 号《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出现因提前支取
而导致的利息损失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使用风险准备金予以弥补,风险准备金不足的,应当
使用固有资金予以弥补;
(2)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
额计入投资收益,在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处置债券投资和资
产支持证券投资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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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其他收入在本基金履行了基金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本基金接受相关服务的期间计
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
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
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
益;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
益;
(5)本基金每日收益支付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
额获得现金收益;投资人在每日收益支付时,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则增加投资人基金份额;若
当日净收益等于零,则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不变;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净收
益小于零,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
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
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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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
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
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
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
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
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
定,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
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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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 年修订)》
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
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
方教育附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活期存款 22,999,677.69 2,391,525.47
等于:本金 22,997,780.88 2,389,066.50
加:应计利息 1,896.81 2,458.97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8,563,006,667.58 12,176,947,333.47
等于:本金 8,500,000,000.00 12,100,000,000.00
加:应计利息 63,006,667.58 76,947,333.47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
- -
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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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期限 1-3 个月 - 400,387,111.14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8,563,006,667.58 11,776,560,222.33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8,586,006,345.27 12,179,338,858.94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按实际利率计算的账 影子定价 偏离金额 偏离度
面价值 (%)
交易所市 - - - -
场
债券 银行间市 10,652,515,467.33 10,659,668,209.82 7,152,742.49 0.0246
场
合计 10,652,515,467.33 10,659,668,209.82 7,152,742.49 0.0246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合计 10,652,515,467.33 10,659,668,209.82 7,152,742.49 0.0246
上年度末
项目
按实际利率计算的账 影子定价 偏离金额 偏离度
面价值 (%)
交易所市 - - - -
场
债券 银行间市 16,069,378,073.15 16,088,568,629.54 19,190,556.39 0.0584
场
合计 16,069,378,073.15 16,088,568,629.54 19,190,556.39 0.0584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合计 16,069,378,073.15 16,088,568,629.54 19,190,556.39 0.0584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衍生金融资产/负债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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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9,752,927,939.73 -
合计 9,752,927,939.73 -
上年度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5,748,464,332.17 -
合计 5,748,464,332.17 -
无余额。
无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508,959.20 378,162.07
其中: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508,959.20 378,162.07
应付利息 - -
预提审计费 120,000.00 120,000.00
预提信息披露费 - 120,000.00
预提账户维护费 9,000.00 9,000.00
合计 637,959.20 627,162.07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32,861,305,254.41 32,861,305,254.41
本期申购 273,957,915,456.17 273,957,915,456.17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77,785,730,335.23 -277,785,730,335.23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29,033,490,375.35 29,033,490,37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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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目
上年度末 - - -
加:会计
- - -
政策变更
前期差
- - -
错更正
其他 - - -
本期期初 - - -
本期利润 542,175,087.43 - 542,175,087.43
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
- - -
产生的变
动数
其中:基
- - -
金申购款
基
- - -
金赎回款
本期已分
-542,175,087.43 - -542,175,087.43
配利润
本期末 - - -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日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04,262.78 105,484.18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315,183,417.44 415,084,052.29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 -
其他 515.13 -
合计 315,288,195.35 415,189,536.47
无。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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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
债券投资收益――利
息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买
卖债券(债转股及债
券到期兑付)差价收
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
- -
回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申
- -
购差价收入
合计 264,547,136.62 311,178,231.50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
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
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 36,007,253,434.16 46,659,672,440.60
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187,590,785.92 129,753,107.40
减:交易费用 42.00 -1,000.00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3,604,460.84 -1,293,436.48
无。
无。
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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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 日
审计费用 120,000.00 120,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银行汇划费 94,612.49 91,596.47
账户维护费 36,000.00 35,550.00
其他 1,200.00 1,200.00
合计 371,812.49 368,346.47
无。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公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 基金托管人
行”)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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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无。
无。
无。
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88,145,461.59 94,987,314.38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
护费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46,327,541.25 50,832,326.95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7%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基金管理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
费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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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基金托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安汇财通货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30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840,904.7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 10,840,905.03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安汇财通货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88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395,520.6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 15,395,536.51
注: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各关联方名称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工商银行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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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关联方名称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工商银行 - - - - 50,000.0
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工商银行 22,999,677.69 104,262.78 2,391,525.47 105,484.18
无。
无。
单位:人民币元
已按再投资形式 直接通过应付 应付利润
本期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转实收基金 赎回款转出金额 本年变动
无。
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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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
金。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
及市场风险。本基金在力求本金安全、确保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
回报。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合
规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与部门风险合规员各负其责的多层次的风险管理体系,形成高效运转、
有效制衡的监督约束机制,保证风险管理的贯彻执行。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风险
控制委员会,负责制订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颁布统一的风险定义和风险评估标准;在管理层层
面设立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讨论和制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在业务操
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合规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风险管
理各项工作。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
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
失的频度。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通
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形成常规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
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
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
在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所批准的具有基金托管资格和基金代销资格的银行,
并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交易对手的经验进行筛选,因而与这些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
不重大。本基金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
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
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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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短期信用评级
A-1 - -
A-1 以下 - -
未评级 404,142,990.03 4,390,372,947.72
合计 404,142,990.03 4,390,372,947.72
注:未评级债券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短期融资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可比期末无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短期信用评级
A-1 9,044,433,418.60 10,854,884,202.99
A-1 以下 - -
未评级 - -
合计 9,044,433,418.60 10,854,884,202.99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长期信用评级
AAA - -
AAA 以下 - -
未评级 1,203,939,058.70 824,120,922.44
合计 1,203,939,058.70 824,120,922.44
注:未评级债券为政策性金融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可比期末无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可比期末无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
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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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
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
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
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此外,本基金还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
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除发生巨额赎回、连续 3 个交易日累计赎回 20%以上或者
连续 5 个交易日累计赎回 30%以上的情形外,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20%。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货
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 2017 年
余期限、平均剩余存续期限、高流动资产占比、持仓集中度、投资交易的不活跃品种(企业债或短
期融资券),并结合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变化予以实现。
一般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20 天,平均剩余存
续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240 天,且能够通过出售所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债券应对
流动性需求;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时,本基金投资
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不得超过 9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 天;投资组合中
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20%;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
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6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在每个交易
日均不得超过 12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
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与由本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
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 10%。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
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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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
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
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
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
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综合上述各项流动性指标的监测结果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流
动性情况良好。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
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
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
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
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存在相应的利率风险。本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通过“影子定价”对本基金面临的市场风险进行监控,定期对本基金面临
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资产
货币资金 - - 8,586,006,345.27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0,652,515,467.33
.3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9,752,927,939.73
应收申购款 - - - 56,766,998.08 56,766,998.08
资产总计 - 56,766,998.08 29,048,216,750.41
.17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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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6,673,460.13 6,673,460.13
应付托管费 - - - 1,235,825.96 1,235,825.9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6,179,129.77 6,179,129.77
其他负债 - - - 637,959.20 637,959.20
负债总计 - - - 14,726,375.06 14,726,375.06
利率敏感度缺口 - 42,040,623.02 29,033,490,375.35
.17 16
上年度末 6 个月
资产
货币资金 - - 12,179,338,858.94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6,069,378,073.15
.1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5,748,464,332.17
应收申购款 - - - 11,752,888.03 11,752,888.03
资产总计 - 11,752,888.03 34,008,934,152.29
.78 48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7,723,916.84 7,723,916.84
应付托管费 - - - 1,430,354.99 1,430,354.9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1,130,517,145.
- - - 1,130,517,145.04
款 0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7,151,774.89 7,151,774.89
应交税费 - - - 178,544.05 178,544.05
其他负债 - - - 627,162.07 627,162.07
负债总计 - - 17,111,752.84 1,147,628,897.88
利率敏感度缺口 - -5,358,864.81 32,861,305,254.41
.74 48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
行了分类。
假设 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分析 本期末 (2024 年 12 月 31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动
日)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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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场利 率下 降 25
个基点
市 场利 率上 升 25
-8,013,894.12 -11,151,691.28
个基点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
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
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
定收益品种,因此无重大其他价格风险。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
的最低层次决定: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
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
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第一层次 - -
第二层次 10,652,515,467.33 16,069,378,073.15
第三层次 - -
合计 10,652,515,467.33 16,069,378,073.15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金本报
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持有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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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重大变动。
无。
无。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这些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较短,所以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其中:债券 10,652,515,467.33 36.67
资产支持证
- -
券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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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金合计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0.61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占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项目 金额
的比例(%)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
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 20%。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07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59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 天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 120 天。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净值的比例(%) 净值的比例(%)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第 43 页 共 54 页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合计 99.49 -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限未超过 240 天。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按实际利率计算的账面价
序号 债券品种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值
其中:政策
性金融债
企业短期融
资券
剩余存续期
超过 397 天的
浮动利率债
券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按实际利率计算
债券数量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的账面价值
(张) (%)
(元)
CD207
CD386
CD371
银行 CD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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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CD368
CD410
CD165
银行 CD146
CD142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含)-0.5%间的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535%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045%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187%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情况说明
无。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情况说明
无。
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计价采用摊余成本法,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
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每日计提收益。
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维持在 1.00 元。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国家开发银行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金
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的处罚。
本基金对上述主体所发行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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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户均持有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户
的基金份
数(户) 占总份额比 占总份额比
额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例(%) 例(%)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两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
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两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
额)。
序号 持有人类别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总数
项目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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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30,536,621.01 0.11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
>100
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 7 月 17 日)
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2,861,305,254.41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73,957,915,456.17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77,785,730,335.23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9,033,490,375.35
§11 重大事件揭示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范伊然女士新任本基金管理人的副总经理。
无。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本基金财产
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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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年度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情况为人民币 120,000.00 元。
目前的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本报告期内无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单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券商名称 备注
元数量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长江证券 1 - - - - -
川财证券 1 - - - - -
德邦证券 1 - - - - -
东北证券 1 - - - - -
东方财富 1 - - - - -
东吴证券 1 - - - - -
东兴证券 1 - - - - -
高盛(中
国)证券
广发证券 1 - - - - -
国都证券 1 - - - - -
国金证券 2 - - - - -
国泰君安 2 - - - - -
国投证券 1 - - - - -
国新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恒泰证券 1 - - - - -
红塔证券 1 - - - - -
华创证券 1 - - - - -
华福证券 1 - - - - -
华金证券 1 - - - - -
华泰证券 1 - - - - -
华西证券 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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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开源证券 1 - - - - -
民生证券 1 - - - - -
瑞银证券 1 - - - - -
上海证券 1 - - - - -
申港证券 1 - - - - -
申万宏源 2 - - - - -
天风证券 1 - - - - -
信达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中金财富
证券
中金公司 1 - - - - -
中泰证券 2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
中信证券 1 - - - - -
中银国际 1 - - - - -
注:本部分的数据统计时间区间与本报告的报告期一致;本公司网站披露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旗下公募基金通过证券公司证券交易及佣金支付情况(2024 年度)
》的报告期为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敬请投资者关注上述报告统计时间区间的口径差异。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公司,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证券投资,或委托证券公司办理
证券投资,选择标准为:
(1)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合规风控能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具备健全的内控
制度;
(2)提供研究服务的证券公司应当具备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有专门的研究服
务团队,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投研服务与支持(被动股票型基金不适用);
(3)交易服务能力较强,具备证券交易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满足基金进行证券
交易或结算的需要。
(1)候选证券公司的尽职调查
根据证券公司选择标准及相关内控制度要求,对证券公司进行甄选并对其开展尽职调查。
(2)候选证券公司的准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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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对候选证券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行为、合规风控能力、交易、研究等服务能力进行综合评
估,并经公司相关内部审批程序后完成证券公司准入。
(3)候选证券公司的审批程序
依据各候选证券公司的综合评估结果,择优选出拟新增证券公司,公司领导对新增证券公司
综合评估的结果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4)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与入选的证券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新增交易单元的证券公司:国泰君安。
撤销交易单元的证券公司:申港证券、申万宏源、国都证券、信达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权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券
券商名 证
券 回购成交总
称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
成交总额 额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
(%)
长江证
- - - - - -
券
川财证
- - - - - -
券
德邦证
- - - - - -
券
东北证
- - - - - -
券
东方财
- - - - - -
富
东吴证
- - - - - -
券
东兴证
- - - - - -
券
高盛
(中
- - - - - -
国)证
券
广发证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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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券
国都证
- - - - - -
券
国金证
- - - - - -
券
国泰君
- - - - - -
安
国投证
- - - - - -
券
国新证
- - - - - -
券
国信证
- - - - - -
券
恒泰证
- - - - - -
券
红塔证
- - - - - -
券
华创证
- - - - - -
券
华福证
- - - - - -
券
华金证
- - - - - -
券
华泰证
- - - - - -
券
华西证
- - - - - -
券
开源证
- - - - - -
券
民生证
- - - - - -
券
瑞银证
- - - - - -
券
上海证
- - - - - -
券
申港证
- - - - - -
券
申万宏
- - - - - -
源
天风证
- - - - - -
券
信达证
- - - - - -
券
兴业证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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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券
银河证
- - - - - -
券
招商证
- - - - - -
券
中金财
- - - - - -
富证券
中金公
- - - - - -
司
中泰证
- - - - - -
券
中信建
- - - - - -
投
中信证
- - - - - -
券
中银国
- - - - - -
际
无。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3 年第
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
理任职的公告
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3 年年
度报告
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
金 2023 年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站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告 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汇财通货币 2024 年第 1 季度报
告
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汇财通货币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更新
站
第 52 页 共 54 页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告 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汇财通货币 2024 年第 2 季度报
告
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
金 2024 年中期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4 年第
站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告 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2024 年第 1 号)
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
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关于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延长工行直
联结算方式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关于基金电子直销平台延长“微钱
宝”账户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站
注:前款所涉重大事件已作为临时报告在指定媒介上披露。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 53 页 共 54 页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 http://www.huaan.com.cn。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免费查阅。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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